凡担负消防供水任务的水泵房均称为消防水泵房,消防泵房是放置消防水泵的设备房,包括消火泵和喷淋泵或者其他消防泵。消防泵房是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其他灭火系统的“心脏”,在火灾延续时间内,人们必须坚持工作,不能受到火灾威胁。因此,消防水泵房宜独立设置,且应采用一二级的建筑内。附设在单层、多层或高层建筑内的泵房,要有较好的防火分隔。当附设在单层或多层建筑内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h 的非燃烧体墙和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当附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h 的隔墙和 2h 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为保证人员进出安全和消防水泵房免受火灾威胁,消防水泵房应设直通室外出口;附设楼层上的消防水泵房要靠近安全出口。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
(1)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四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楼层。
(3)消防水泵房设置在首层时,其疏散门应直通室外;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其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
(4)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的服务半径,对于民用建筑,不应大于150m;对于工业建筑,不宜大于800m~1200m。
泵房安装图一般都是平面管线图和系统图的,有些还有剖面图或者单独的大样图的,实际安装的图片如下:
二、消防吸水管和出水管
两台或两台以上的消防泵组,为了保证消防水泵不间断地供水,应设有两条吸水管,且符合( 以下要求:
(一)两条及两条以上吸水管,当其中一条吸水管在检修或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应仍能通过 100%的用水总量,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合用的泵房,在生活、生产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应仍能保证 100%的消防用水量;独立设置的消防泵房,当其中一条吸水管受损坏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保证 100%的消防用水量。
(二)高压消防水泵,临时高压消防水泵,每台消防水泵均应有独立的吸水管,以保证从消防水池或市政管网直接吸水,能供应火场用水。
(三)宜采用自罐式吸水。这种吸水方式,因消防泵经常充满水,可迅速启动消防水泵,保证火场消防用水,如有困难,应有可靠的充水设备。
(四)为保证环状管道有可靠的水源,则消防水泵应有不少于两条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道连接,当采用两条出水管时,每条出水管均应能满足供应全部用水量。即当其中一条出水管在检修时,其余的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水量。泵房出水管与环状管网应在不同管段连接,以保证供水安全。
消防水泵应经常或定期进行运转,润滑机件,并在启动消防水泵后,测定其压力和流量,因此,在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要设检查和试验用的放水阀。试验用过的水,可回到水池,以利节约投资,方便试验。
三、消防备用水泵
为了保证不间断地供应火场用水,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而且备用泵的流量和扬程不应小于消防泵房(站)内的最大一台工作泵的流量与扬程。从既保障消防安全和有利于节约投资出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设备用消防水泵: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 的工厂、仓库,因为这类厂房、库房内可燃物少或者单幢厂房、库房容积不大,用水量不大,一般可由本单位消防队或城市公安消防队制订供水计划(即作战方案)中解决,可以不设备用消防水泵。
2.鉴于 7~9 层单元式住宅,可采用枝状管道和一条进水管,故可不设备用消防泵。
四、消防泵房的电源或动力
消防泵在水箱内要的靠水电用或完柴之油前发(5~电l机Om等i动n),力消带防动泵。启为动保供证水消,防以水保泵证及火时场启用动水,不必致须中采断取,措因施此,,保不证论在何种情况,消防泵必须在 5min 内启动供水。
设有备用消防泵的消防泵站或泵房,因为建筑物规模较大,其使用性质和重要性一般都大,故应设有备用动力。若采用双电源有困难,可采用内燃机或柴油发电机作动力。消防水泵等消防设备的电源应与其他用电线路分开,以保证供电安全可靠。
为了使消防水泵充分发挥负荷运转作用,保证火场必要的消防用水量和水压,消防水泵应与动力机械直接隅合。
消防水泵宜设有与本单位消防队直接联系的电话等通讯设备,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与消防控制室、消防队有关部门取得联系。